票決問題#1: 選舉

此提案將會修訂城市憲章 (City Charter) 如下:

從2021年1月開始,選民可以在對市長、公共議政員、審計官、區長和市議會的初選和特別選舉中選擇對最多五名候選人進行排名。如果選民仍只想選擇一名候選人,他們也可以這樣做。獲得大多數第一選擇投票的候選人將會獲勝。如果沒有這樣的獲勝者,則最後一名候選人將會被淘汰,並且以該候選人作為其首選的所有選民將會把他們的投票轉移到他們的次選。此流程將會重複進行,直到僅剩下兩名候選人為止,然後得票最多的候選人將會成為獲勝者。若使用此提案,將無需就市長、公共議政員和審計官另設決勝投票初選;

延長市政府民選公職中出現空缺和必須舉行特別選舉以填補該空缺之間的時間段。特別選舉通常將會在出現空缺後的80天舉行,而不是45天(針對公共議政員、審計官、區長和議會成員),也不是60天(針對市長);以及

調整繪製市議會選區邊界的流程的時間表,以便在市議會候選人開始收集請願簽名以有份角逐下一次初選之前完成該流程。此流程每十年發生一次。

當前的運作機制

排名選擇投票. 在大多數的紐約市選舉中,所得票數最多的候選人將獲勝。即便有眾多候選人參與的選舉亦是如此甚至有時勝出的候選人獲得的票數占總票數的比例可能還很小。這也就是說,多數選民把票投給了獲勝者以外的某個人。在市長、公眾利益倡導人或審計長初選(以及市長特別選舉)中,倘若沒有候選人獲得至少40%的票數,則兩位得票數最高的選舉人之間須進行一次額外選舉(Runoff),也稱為決勝選舉。決勝選舉並不常見,且管理成本較高。儘管如此,選民投票率卻通常很低。

特別選舉的時間安排. 如果市長、公眾利益倡導人、審計長、區長和市議員在其任期結束前去職,那麼在開始下一屆選舉之前應舉行一次無黨派特別選舉,以填補該職位空缺。當前,大多數特別選舉都必須在職位空缺產生約45天后舉行;如市長位置出現空缺,則要在大約60天后舉行特別選舉。根據州法律規定,選舉委員會應在選舉日前45天將選票寄給軍人選民;也就是說,用於特別選舉的軍人選票務必要在開始投票表決之前郵寄至軍人選民手中。同樣,潛在候選人幾乎沒有時間申請參選或開展競選活動。

重劃選區的時間安排. 2020年,美國將進行一次聯邦人口普查,旨在查明屆時國內的人口總數。每次人口普查後,市議會區界都要重繪,以便反映出人口變動情況,保持選區間均衡,並確保少數族裔社區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由市長和市議會任命的分區委員會要舉行公開聽證會,並向市議會提交擬議的地區圖。如果市議會提出異議,則該委員會要繪製一份修正圖,並向公眾和市議會徵求更多意見。通常,下一輪重新劃區工作流程必須在2023年3月完成,也就是說要比11月份舉行的普選提前8個月。根據舊選舉日曆,初選是在9月舉行,這就給予市議會候選人足夠時間來收集請願簽名,以便參與初選。然而,這一最後期限不再有效,因為自今年年初起,舉行地方與州初選的時間已從9月改到了6月。

如果第1個選票問題通過

排名選擇投票. 選民要按優先順序給候選人排名,每個公職對應最多5名候選人。選票分為輪次計算,以確定獲勝者。如果一位候選人獲得多數(超過50%)首選選票,則該人就是獲勝者。如果沒有候選人獲得多數首選選票,那麼第一選擇票數最少的候選人就會被剔除;而把該候選人排在第一位的選民則要將其選票轉投給第二選擇候選人,並且選票將被重新計算。此流程將一直持續下去直到最後只剩下2名候選人,而獲得票數最多的那名候選人將勝選。由於獲得最多首選票數的候選人未必會獲勝,所以大多數選民都必須要把票投給獲勝者。從2021年起,涉及市長、公眾利益倡導人、審計長、區長和市議員的所有初選和特殊選舉都將採用排名制選擇投票方式。獨立的決選投票將被取消。

特別選舉的時間安排. 從出現職務空缺到舉行特別選舉,這中間大約會有80天時間。選票可以準確、按時寄給軍人選民,而潛在候選人將有更多時間參與選舉並與選民接觸,使他們關注競選活動。

重劃選區的時間安排. 新市議會選區區界的繪製工作的最後期限將提前3個月至2022年12月,即舉行普選的11個月前。這可以讓候選人與選民有充裕的時間為於6月舉行的初選進行準備。

支持提案的聲明


Tousif Ahsan, 參與協調員, 紐約公眾利益研究小組公民

紐約公眾利益研究小組敦促選民對問題一投贊成票。
排名選擇的投票方式是朝民主方向邁出的令人興奮的一步,也增加了選民的選擇自由。低迷的選民投票率、負面競選、候選人缺乏元性和伴隨而來的更低參與率的決選所造成的成本不堪重負的問題都讓市政選舉深受其害。事實證明,排名選擇的投票方式不僅可以使上述問題得到迎刃而解,而且還有助於確保候選人更廣泛地接觸選民,因為他們無法僅憑少量相對多數票贏得選舉。我們強烈支持在紐約市選舉中實行排名選擇投票。
為特別選舉調整時間表和重新劃分選區——這兩者也是符合常識的改革舉措。選舉局可利用額外時間來避免技術性問題的出現,同時對選舉加以更有效的管理;而候選人也有更多時間與他們的街坊四鄰懇談交流,從而為各自的競選活動爭取基層民眾的支持。

競選法務中心

競選法務中心對問題一持堅決支持的立場。根據此提議,紐約市選民將通過排名選擇投票(RCV)選擇候選人,這一機制可以讓選民對特定職位的候選人進行排序。例如,如果四名候選人——甲、乙、丙和丁在競選市長,選民便可按照他們的偏好將候選人排序。比如說,某位選民偏好的候選人依次為:乙、丙、丁和甲。倘若沒有候選人獲得多數票,而乙所得的票數最低,那麼乙的選票就將分配給每個選民的第二選擇。在此例中,第二選擇為丙。這一程序將不斷重複直至一名候選人獲得多數票。
有了排名選擇投票機制,選民便不必再策略性地將票投給他們認定的最有可能勝出的候選人——如果B 是你最心儀的候選人,你可將票投給B,而無需擔心你的這一票會打水漂。該提議還會促使競選態勢朝積極方向轉變,因為在不需要決選的情況下,候選人必須努力迎合更多選民,並節約市政府的資金。總而言之,問題一是邁向創新式民主改革的積極一步,它給予選民更多選擇,也讓民意得到更加及時、有效的反映。

Jan Combopiano, 不可分割的布碌侖, 不可分割的布碌侖

排名選擇投票方式將優先權賦予參與選舉程序的選民。它將選擇權交還到選民手中,讓他們能投票選出他們所希望的候選人,而不是押寶他們認為會贏的那個人。依照排名選擇投票方式,候選人再也不能忽視任何選民群體,而這對每個人都有好處,因為他們的選票要靠爭取得來,而不能被視為理所當然或被有意忽略。此外,這種投票方式還會節約選民的時間——公眾可以獲悉誰很快就勝選,且不用回來並在牽扯大量時間和精力的決選中投票。排名選擇投票對我們所有人都有好處。

公民聯盟

公民聯盟建議對問題一投贊成票,以便在初選和特殊選舉中確定採用排名選擇投票方式,並對特殊選舉的截止期限和重劃選區的起始時間予以調整。
排名選擇投票方式讓選民得以按照自己的偏好對候選人排序。如果沒有候選人在首次計票中贏得多數票,那麼所得票數最少的候選人則被剔除。然後,支持該候選人的選民則轉而支持排在第二位的候選人。這一流程將一直延續到最終只剩下兩名候選人時為止。

Sue Ellen Dodell, 律師

排序式投票制使紐約市民能夠讓觀點得到大多數選民支持的候選人贏得選舉。 現行的投票制度使候選人在獲得最多選票的情況下獲勝,即使是在有許多候選人參選但沒有任何候選人贏得多數票時。 在同時有幾名候選人的競選中,一名候選人可能會贏得選舉,即使大多數選民不支持其所代表的觀點,因為這些大多數選民在競選中把選票分給了其他候選人。通過使選民能夠按自己的觀點選擇候選人,選民可以確保即使他們的第一選擇候選人(即支持他們觀點的候選人)沒有獲勝,他們的第二或第三選擇候選人也很有可能會獲勝。

金融學學士, 管理人員

排名選擇投票方式要遠優於當前採用的決選投票方式。它可確保公平選舉,同時避免成本高且非必要的決選投票。現在該邁入現代的門檻了。

Teri Hagedorn, 志願者, “代表我們”組織

在紐約市選舉中,勝選候選人所得票數不足50%的情況已然司空見慣。以最近的公眾利益倡導人選舉為例,呼聲最高的候選人僅憑33%的得票便勝選。也就是說,67%的紐約市民都把票投給了其他某人而非勝選者。
用以替代這一漏洞百出的流程的辦法便是排名選擇投票機制,即候選人只有在獲得多數票的情況下才能勝選。該投票機制更勝一籌的原因何在?
獲勝候選人所得到的支持來自於絕大多數而不僅僅是一小部分選民。
選舉活動可變得更有積極意義且更加平民化,因為競選對手都希望能從其對手的支持者那裡贏得次選選票。
由於不必舉行代價昂貴的決勝選舉(在紐約可能要花費多達2000萬美元,而低收入和少數族裔選民往往得不到充分代表),因此選舉在費用成本和便利程度方面都更為親民。
我們懇請你對問題一投贊成票,以便在紐約市選舉中實行排名選擇投票機制,並確保紐約市民的意志得到更好的體現。
“代表我們”是一個無黨派、非盈利性組織,它主張在一項旨在改革遊說、透明度和選舉財務法規的提案,即名為《美國反腐敗法案》的示範性立法的基礎上制定州和地方法規。

Susan Lerner, 執行董事, 紐約“共同事業”

正是由於我們健全的競選財務體系和任期期限制度,擁擠的多候選人參與的初選和特殊選舉才得以在紐約市成為常態。但這也導致了候選人在沒有得到多數選民支援的情況下便贏得選舉的結果。
問題一通過在本市地方選舉中建立前五名排名選擇投票(RCV)機制來解決這一問題。選民可以在本市地方初選和特別選舉中決定前五名候選人的排序,而不是只投票給一名候選者。如果選民還是只想投票給一名候選人,那他們也可以這麼做。
排名選擇投票是一項頗受歡迎的改革,無論在全國還是全世界都已經經過實際檢驗。不同於我們現行的選舉體制,排名選擇投票機制迫使政客們處處都要競爭,並對每一個社區都予以關注。它還賦能於選民,將更多權力交予紐約市民手中。候選人只有獲得大於總票數50%的絕對多數票才能勝選。排名選擇投票機制避免了代價昂貴的全市性的決選,從而節約了資金。最後,它可以讓紐約市民對於擁擠的選舉做到心中有數——這對2021年選舉週期意義重大,因為據競選財務委員會預測,有500多名候選者將競選空缺席位。

紐約移民聯盟

紐約移民聯盟的立場:支持
在採納排名選擇投票(RCV)機制的地方,選舉獲勝者的種族/族裔與性別多樣性都有顯著改善,而立法與行政機關也因此能更好地反映其所在地區的民意。在排名選擇投票機制中,次選選票可能是決定性因素,它促使候選人與那些通常沒有關注到的社區進行接觸。這些社區或許沒有將候選人列為首選,卻可能將他們視作為第二選擇。這就意味著,對於每一位候選人來說,更多社區中的更多選民都要被計算在內,從而更有力地保證了那些社區的所需所求成為重要的選舉議題。
延長舉行特別選舉的時間不僅讓軍人和海外選民有更多機會歸還他們的缺席選票,也讓市政府得以貫徹新頒佈的提前投票法。
將繪製地區區界的截止日期提前,以便在申請工作開始前提早告知所有考慮參選公職的人有資格代表哪個區。

John Park, 執行董事, 韓裔社區行動民權中心

結構性問題存在於我們現行的選舉流程,特別是初選程序中。相較於普選,這些問題的存在最終會對紐約市的選舉產生具有壓倒性的影響作用。當前的體制鼓勵負面競選,並給最佳的想法和政策平臺增添了一道障礙,使其無法在影響選舉的程序中發揮應有價值,同時也損害了民主進程。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政策重點上大同小異的候選人會彼此攻擊,以爭取與其總體立場保持一致的選民們的支持。
排名選擇投票有助於消除這些負面激勵,並在候選人中間營造一個更為友善的環境,以便將關注點逐漸集中到相關問題上,從而給民主和紐約市帶來實實在在的裨益。
排名選擇投票已被數座城市採納。事實證明,該機制不僅為候選人所青睞,也得到了選民的認可。紐約市理應有一套讓我們所有人都受益的制度。

Dion Powell, 公關與政府關係主管, 特殊力量有限責任公司

1、FOR-到2021年,市議會將有近40個職位空缺,通過排名投票,人們屆時可以選擇不止一個候選人,從而給予非政治機構的候選者一個公平獲勝的機會。
2、FOR-委員會的多半職位任命將從市長手中移交給市議會,而這將給全市範圍的市議員提供一個代表不同權益領域、更加多元化的任職機會。每位市議員都有不同問題與關切,尤其當涉及紐約市警察局時。
3、FOR-紐約利益衝突委員會要在市長、審計長和公眾利益倡導人之間更多地承擔共同管理的職責,以便針對政府內部倫理問題加大制衡力度。
4、FOR-允許市議會更大程度地參與和監督預算程式。多年來的所有觀察結果都表明,為未來經濟形勢而儲蓄是一種謹慎做法。
5、擁有更深入的共用資訊對於行政區和公眾審核土地使用情況有好處。這將讓政府擔其職負其責,並有助於遏制城市“紳士化”。

“重塑奧本尼”

“重塑奧本尼”為透明清廉、負責任的紐約市與州政府工作。我們敦促你對問題一投贊成票並同意排名選擇投票機制。
排名選擇投票背後的理念就是確保得到最廣泛支持的候選人勝選。目前在紐約市,參與市長初選的候選人僅需獲得40%的選票便可勝選,而市議員候選人勝選所需票數甚至往往更低。2013年,在紐約市議會初選的21個空缺席位中,14個席位的當選者的得票率均不及50%。
根據排名選擇投票機制,在紐約市政府公職的初選和特別選舉中,選民要排出前五位候選人的順序。如果沒有候選人獲得至少第一選擇票數的50%,那麼第一選擇票得票數最低的候選人就被剔除。投票給這位被剔除的候選人的選民的次選票則被分配給剩餘的候選人。這一流程將一直重複下去直至某位候選人獲得50%以上的選票。排名選擇投票機制使代價昂貴、投票人數卻很低的決勝選舉走向終結。
排名選擇投票在全世界都得到廣泛採用,其中既有澳大利亞和加拿大這樣的國家,也有奧克蘭、三藩市、明尼阿波利斯和緬因這樣的距離我們更近的地方。除此之外,這種投票方式還被用於評選奧斯卡金像獎得主。

Martin Samoylov

在以往的紐約市選舉中,只獲得30%或40%選票的候選人勝出。如此小比例的選民選擇的民選官員,並不代表充分的民主。優先選擇投票制將解決這一問題以及對“浪費選票”的擔心,同時使選民可以選擇多個候選人。這對於地方初選來說尤其重要,因為這些初選往往是不可預測的。
這項提案還解決了非常短暫的市議會席位空缺問題,這一問題此前曾導致看似不必要的特別選舉,這些特別選舉被稱為接近普選。
讓候選人瞭解他們的選區在人口普查後將如何改變,可以引導他們儘早展開競選,在正確的社區制定戰略。
由於這些好處,我敦促大家對提案1投贊成票。

Bella Wang, 董事會, 紐約市女性選民聯盟

我們建議對這一票決提案投贊成票。我們支持在地方一級的初選和特別選舉中進行排序式投票,因為這樣會幫助選民對候選人名次進行排序,同時在沒有候選人獲得超過50%的“第一選擇”票的情況下提供了一個“即時決選”機制。
這種投票制有三個效果:第一,當候選人眾多時,選民可以表達更多關於自己偏好的資訊。第二,市議員候選人將無法再以不到40%的選票贏得初選。第三,當市長、公眾利益倡導人或審計長在初選中獲得不到40%的選票時,將不再有必要進行成本高昂、投票率低的實體決選。(從歷史上看,公眾利益倡導人的決選花費高達1300萬美元,投票率卻低至7%。)

Jason Wang

被允許選擇一個你喜歡的候選人比被迫選擇一個更“可選”的人更能體現民主。

Jeffrey M. Wice, 律師

紐約市議會重劃選區委員會的時間表需要進行調整,以配合定於2023年舉行的新一輪春季初選。選民們將被要求通過一項章程修正案,旨在將劃區委員會任命和地圖審批的截止期限提前,以便遵循立法機關於2019年頒佈的新的州選舉排程表。
在先前的選區重劃週期中,最終選區重劃方案是在二月,即在十年一度的人口普查(2003、2013年等)之後舉行的第一次市議會選舉之前獲正式通過的。二月頒佈該法案也為聯邦政府根據涵蓋曼哈頓、布朗士和布碌侖的《投票權法案》中第五條之規定予以批准提供了充裕時間。2003和2013年的選區重劃方案是在六月申請工作開展之前適時通過司法部審批的。美國最高法院對2013年Shelby郡縣訴Holder案的判決撤銷了要求對過去某種程度的選民歧視適用第五條裁判權的觸發條款,此後第五條之預先審批規定便不再適用。
根據擬議的修訂案,一份新的市議會區劃圖必須在2022年12月28日之前獲得通過。這一調整讓候選人能夠及時計劃,以便在2023年2月28日提交申請。

反對提案的聲明


Jeffrey Geary

這一舉措將假裝提倡選擇,省錢只是一種消除黨內反對派的策略,而紐約市資源最多的一個政黨可以在選舉過程中安排10名候選人,只有前兩名候選人可以參加選舉,有效地將任何反對黨排除在外,並創造一黨制,就像紐約堆疊成一黨制一樣,這將永遠鞏固協定,我們不需要東海岸的加利福尼亞,

Dorothy LaBarbera, 退休教師

對這一票決提案是投贊成票還是投反對票,這涉及多個廣泛相關但可能應分開考慮的想法?

Mark Lieberman, 研究員

歷史告訴我們,在總統選舉前的奇數年裡,投票率非常低。除了強迫人們投票,沒有什麼能改變這點。 即使有任何提案獲得100%的選票,也不會得到大多數紐約人的支持。投票應該推遲到2020年。
這就是說,提案1會違反州選舉法,州選舉法規定,獲得不到40%選票的“勝選”初選候選人必須進行決選。
數學告訴我們,通過優先選擇投票制,一個被超過50%的選民反對的候選人會獲勝。

Janie Medina, 圖書管理員

請繼續現在的投票方式。 排名制度的建立會讓選民感到困惑,可能會導致重新計票等。